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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发现违反环保法律的行为该怎么办?

来源:      日期: 2016-06-27 打印页面

    根据《环保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发现环境污染行为,市民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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