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环〔2017〕50号 签发人:赵金刚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组织申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治理和
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根据《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财政厅下达的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议实施项目的报告》(济环〔2016〕160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污染治理,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治理和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地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粉磨站、砖瓦窑、工业窑炉、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治理和综合整治项目。
二、有关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填写《济源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于
附件:《济源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