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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2018年)第6期

来源:济源电视台      日期: 2018-05-14 打印页面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 

  【(2018年)第5期】 

  51日—56日) 

    

  【本期导读】 

  环境质量 

  ●环境要闻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督导动态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57日—513日,我市达标天数5天;PM10浓度10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8%,居全省倒数第四;PM2.5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8%,居全省第六。 

  11日至513日,我市达标天数61天,达标率45.9%PM10浓度1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2%,居全省倒数第三;PM2.5浓度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6%,居全省倒数第三。 

  ●水环境质量状况 

  57日—513日,蟒河南官庄\沁河伏背、济河西宜作3个断面水质达到省定指标要求。 【环境要闻】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调研黄河小浪底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 

  5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在省环保厅副厅长焦飞、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张军、副市长俞益民等的陪同下,实地调研黄河小浪底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并对南山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在小浪底水质自动监测站,柏仇勇、焦飞一行详细询问了水质监测情况,要求济源市环保局充分做好预警监控,及时准确发布监测数据。在南山水质自动监测站,柏仇勇、焦飞一行详细查看了站房建设情况,要求保质保量建好,为做好水质自动监测提供保障。 

  市委书记张战伟主持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济源市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58下午市委书记张战伟主持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济源市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对象、方式、应当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情形、结果运用和工作机制,对我市抓好强化环境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市长石迎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4月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58日上午,市长石迎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4月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认为,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把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政治任务、民心工程,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目前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压力仍然很大。各部门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不配合环保督查工作、存在重大环保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办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察委,启动追责程序。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长石迎军督导检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511日,市长石迎军带领相关部门督导检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石迎军一行到先后济钢、环城路、城市污水处理厂、梨林镇桥头村等地,实地查看济钢环保工程进展情况、道路扬尘及洒水情况、国控监测站点管控、济河水质管控、主要道路限高杆设置,详细了解各相关企业和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的措施,并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督导检查中,石迎军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正视目前我市存在的环境攻坚工作标准不高、道路扬尘较为严重等问题,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成效;同时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在年底取得好成绩。 

  ●我市组织夜查道路清扫保洁情况 

  5821时,市政府副秘书长宋高峰带队夜查道路清扫保洁情况,对拟定的清扫保洁清洗全覆盖示范区建设进行调研。检查发现,污水处理厂站点存在附近道路积尘明显,落叶清扫不及时,大清洗活动未有效开展等问题,宋高峰当场责成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检查调研期间,宋高峰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对示范区单位责任道路开展满负荷清扫和洒水工作,市环境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抓紧制定示范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为我市降尘控霾、推进清扫保洁清洗示范区建设勇于探索,积极实践,积累经验。 

  ●我市召开涉vocs排放企业环境管控工作专题会议

  510日下午,我市召开涉vocs排放企业环境管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报了百货楼国控监测站点周边督查发现的问题、交办情况以及整改要求。 

  会上,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指出,今年7月底前,对国控监测站点周边9公里范围内的喷漆工序实施搬迁,二环路以内不再规划和审批建设有喷漆工序的汽修厂;近期聘请业内专业机构开展培训,指导企业高标准开展VOCS治理的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7月底前完成行业达标治理;治理和搬迁工作未完成前,上述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白天(6时至18时)禁止进行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依法强化监督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督导动态】

  ●我市部署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510日上午,我市召开2018年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部署会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支队队长王雪峰指出,当前,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新标准,建设施工管理要落实个百分要求要抓好车辆超载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重视扬尘治理及运输道路综合管控,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通过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建好高标准环保设施,形成示范带头效应,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关于道路清扫、洒水车辆运行情况的通报 

  根据对道路清扫洒水车辆GPS定位装置行驶轨迹跟踪情况统计,全市纳入监控的作业车辆共有66台,其中GPS掉线超过24小时的有11台。其中59日至511运行情况如下: 

  1. 清扫车运行情况。住建局及下属单位共有清扫车11台,平均日运行24.15公里,洒水8车台,平均日运行77.85公里;交通局及下属单位共有清扫车12台,平均日运行55.56公里,洒水车3台,平均日运行54.12公里。其他单位清扫车辆日均运行超过20公里的有豫光锌业,洒水车辆日均运行超过20公里的有沁北电厂、北海街道、国电豫源、万洋冶炼。清扫车辆日均运行少于10公里的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川产业集聚区、沁北电厂、国电豫源、联创化工、方升化学、豫光金铅、济源钢铁、金马能源、欣欣实业、中原特钢、万洋冶炼、丰田肥业、克井镇、豫港焦化、中联水泥 

  2. 洒水车运行情况。洒水车日均运行少于10公里的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岭产业集聚区、玉泉办事处、众邦环卫、豫港焦化。 

  59日起环境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已开始运用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合理安排车辆作业频次及区域,全面提高作业效率。清扫机械掉线和未联网的单位要自查车辆GPS设备运行情况,对存在故障不能上线的,尽快进行修复或更换,以客观衡量和评价道路扬尘控制设备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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