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期
2018年4月26日
农历二月十七 晴,15—32℃,微风
【今日导读】
●生态环境部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暨学习新修订宪法辅导报告会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
●异地非法倾倒生产废渣 三部委联合挂牌督办山西一公司
●王仲田同志任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监察
●环保动态
【环境要闻】
●生态环境部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暨学习新修订宪法辅导报告会
3月28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第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暨学习新修订宪法辅导报告会。会议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以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为主题,从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背景、过程、相关条款及实施要求等方面作专题辅导报告。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修订宪法的重大意义;二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不断提高依宪行政能力。三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保证宪法深入实施,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干事创业氛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9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问责。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对督察整改工作加强调度,对存在问题的地区不定期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不达目的绝不松手。
●异地非法倾倒生产废渣 三部委联合挂牌督办山西一公司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检察院近日决定对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有限公司异地非法倾倒生产废渣案件联合挂牌督办,要求山西省环保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挂牌督办要求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并及时将查办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内发生危险废物异地非法倾倒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倾倒的危险废物为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酯过程中的釜底废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共计约31吨。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王仲田同志任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3月31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18名省政府组成人员,并现场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其中任命王仲田同志为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3月28日,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度第二次厅际联席会议召开。会上,省生态保护红线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向与会代表通报了国家最新要求及我省红线划定进展情况,传达了省领导指示要求,介绍了生态保护红线意见征求工作方案,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技术单位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生态保护红线意见征求操作规范,演示了生态保护红线意见征求电脑版和手机版软件。
下一步,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技术单位将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征求工作方案和操作规范。
3月27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对我省 “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安排部署“绿盾2018”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一是要持续做好“绿盾2017”整改销号工作,二是做好自然保护区各项基础工作,三是对新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四是继续发挥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市县级政府要按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负责组织自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3月29日,市委书记张战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张战伟强调,一要形成共识。牢固树立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二要明确任务。大气保卫战要从超净排放改造入手,水污染防治要打出组合拳,土壤污染防治要打好歼灭战,种植结构调整全年要大头落地。三要形成合力。要厘清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市攻坚办的力量,分行业组建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为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市长、市总河长石迎军对城市河道治理工作及沿岸生态环境有关情况进行巡查
3月29日,市长、市总河长石迎军对城市河道治理工作及沿岸生态环境有关情况进行巡查。在巡查苇泉河、蟒河、盘溪河和猪龙河等河道生态环境状况,实地查看苇泉河、盘溪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后,石迎军强调,住建、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城市河道治理各项工作。沿线各镇(街道)在各自区域内既要组织好河道截污,又要解决好沿线村庄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问题,确保河道整治与截污同步进行。
●市环境攻坚办夜查和突击检查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情况
日前,市环境攻坚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情况开展夜查和突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露天烧烤和油烟污染,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垃圾露天存放焚烧,污水直排河流问题和堆煤场密闭不严等问题。对此,市环境攻坚办除将上述问题在济源电视台环保聚焦栏目曝光外,还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环境监察】
●我市对应急减排清单和错峰生产企业全面实行污染源自动监控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对158家重点应急减排清单和45家错峰生产企业进行梳理,按照“重点行业全部覆盖,一般行业规模控制”的原则,确定了2018年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计划。计划涉及企业75家,监控点源86个,全部覆盖了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企业,对有色冶炼、焦化等企业的岗位收尘等增加了气态污染物监控,全面提升了自动监控覆盖面,为科学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奠定基础。
●我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督查“回头看”
日前,我市对重污染天气预警一级响应管控期间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涉及的重点企业,公示预警启动信息和管控措施;部署开展露天开采的分区作业、采区扬尘控制整治,未得到要求管控结束后不得复工生产;对有露天存放全面排查,未配套建成密闭仓棚不得恢复经营,确保我市应急减排水平有效提升。
●我市首次查处露天焚烧树枝案件
日前,市环保局对鄢陵新绿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在思礼镇北姚村天鑫木工机械公司西边的苗木地焚烧枯枝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员工多次将发生病虫害的北栾苗木树枝露天焚烧,现场有6处露天焚烧点。经过环保执法人员现场宣贯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公司负责人认识违法排污的危害,表态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这是我市《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查处的第一例露天焚烧树枝案件。
【环保动态】
●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3月30日下午,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我市副市长俞益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宋高峰、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亚洲在我市分会场参加视频会,市环保局有关人员收听收看了视频会。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强调,要充分借鉴过去两年的工作经验,在各级环保部门目前已开展的排查工作基础上,继续紧紧围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聚焦“划、立、治”三项工作内容,最终实现“保”工作目标。“划”是指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是指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治”是指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通过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清理整治违法项目,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市环保局积极开展“清明祭英烈”网上签名寄语活动
清明将至,根据文明办要求,市环保局将在3月30日至4月8日期间,集中开展“清明祭英烈”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从而积蓄正能量,坚决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政策法规解读】
●水十条—【建立激励机制】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环保小知识】
●请您认识环境。
环境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具体指: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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