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环〔2015〕46号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济源市民政局
关于命名2014年市级“绿色社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源市环境保护局、济源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济源市2014年“绿色社区”的通知》(济环〔2014〕53号),按照《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评价指标(试行)》要求,各社区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经社区申报,所在街道办事处推荐,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考察评审,决定命名济源市北海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为2014年市级“绿色社区”。希望被命名的“绿色社区”再接再励,为争创省级“绿色社区”而努力,全市各社区要以“绿色社区”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争取早日建成“绿色社区”。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济源市民政局
2015年5月7日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