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工作需要,环保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环境应急办公室)、科技规划和政策法规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污染防治科(大气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农村环境保护科)、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下设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加挂环境监察监控中心)、环境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中心、环境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济源市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职责。提出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市有关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环保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事业人员共有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95人;实有在职职工147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123人;退休人员34人其中:机关行政退休人员8人,事业退休人员26人。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7879.89万元,支出总计7879.8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07.33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节能环保专项收支减少4273.74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188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节能环保支出11783.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万元。2014年度部门预算全部执行完毕。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787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9.8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支出合计787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89万元,占16%;项目支出6608.01万元,占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879.8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07.33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节能环保专项收支减少4273.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79.89万元,支出决算为787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63.24万元,占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2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7.83万元,占0.5%。
1、一般公共服务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7763.24万元,支出决算为776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98.82万元,支出决算为9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17.8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含局机关及3个二级机构),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没有增加和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我局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省部级环境督查、重金属核查考核次数50批次,人数280人次。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4、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8、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