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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的

来源:      日期: 2014-07-29 打印页面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济源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的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环境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交流,提高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4115号)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在职教师的环境教育示范课,分为学科渗透、综合实践两类。学科渗透类包括各学科教学中的环境教育渗透课,综合实践类包括环境专题教育、探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参评作品要求

(一)环境教育示范课内容要紧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济源”主题,目标明确、内容完整、设计科学、方法新颖、已应用于教学实践并且效果良好。设计时间为一节课,幼儿园1530分钟、高中、初中、小学3040分钟;

(二)参评环境教育示范课要求以视频文件格式上报,同时报送示范课设计文字稿。文字稿要求格式纸型A4、仿宋字体3号字,一式5份。

(三)参评示范课及相关推荐评选材料于2014910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奖项设置

参评示范课按学科渗透、综合实践两类分别设一等奖15,二等奖20名,一等奖获得者将推荐参加河南省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

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对组织活动措施有力、参与面广、参评示范课水平高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推荐评选办法

(一)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负责组织、动员、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参加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上报,填写《济源市环境教育示范课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各中心校上报示范课数量 2个,市直学校1个,同一所学校参评示范课数量不超过2个。

(二)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组织评选。获奖示范课和优秀组织单位将获得由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

五、工作要求

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的参与情况将被纳入对市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评估。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认真组织参加示范课评选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教学观摩与交流,不断增强我市环境教育工作实效。

 

联系人: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焦玉字

  话:(03916633562  

联系人:济源市教育局        石晓芹

  话:(03916613721

  箱:hnjyjyk@126.com

 

附件:

1.济源市环境教育示范课推荐表 

2.济源市环境教育示范课推荐汇总表 

                     20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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