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申报河南省“绿色学校”的通知
豫环文〔2014〕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制定的《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豫环文〔2011〕26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水平,经省环保厅、教育厅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省开展河南省“绿色学校” 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2年12月31日前被省辖市命名的“绿色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申报学校必须符合《2014年河南省“绿色学校”考评标准》(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参加过省级环境教育师资培训。
(三)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教育局自今年起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筛选推荐符合《考评标准》的学校申报河南省“绿色学校”。
二、申报程序
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由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与教育局按照《考评标准》共同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集体研究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学校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环保厅、省教育厅共同命名表彰。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分为文字与电子材料两种。申报学校须逐项详细填写“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并把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以来的档案资料,如自评报告、活动总结、文件、教案、节能减排数据资料、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照片等,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上报(规格要求为A4大小,推荐表格不要装订到档案资料中)。电子材料以U盘形式上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电子版、环境教育课件、活动照片、影视资料等。
(二)申报材料于2014年 8月 15日前上报至省环保厅宣教中心。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充分发挥“绿色学校”示范带动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有力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联系人:梁林 马辰芳
联系电话:(0371)66309509
传 真:(0371)66309500
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传真):(0371)69691893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