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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河南省“绿色学校”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14-04-15 打印页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申报河南省“绿色学校”的通知

豫环文〔20144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制定的《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豫环文〔201126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水平,经省环保厅、教育厅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省开展河南省“绿色学校” 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21231日前被省辖市命名的“绿色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申报学校必须符合《2014年河南省“绿色学校”考评标准》(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参加过省级环境教育师资培训

(三)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教育局自今年起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筛选推荐符合《考评标准》的学校申报河南省“绿色学校”。

二、申报程序

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由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与教育局按照《考评标准》共同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集体研究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学校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环保厅、省教育厅共同命名表彰。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分为文字与电子材料两种。申报学校须逐项详细填写“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并把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以来的档案资料,如自评报告、活动总结、文件、教案、节能减排数据资料、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照片等,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上报(规格要求为A4大小,推荐表格不要装订到档案资料中)电子材料以U盘形式上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电子版、环境教育课件、活动照片、影视资料等。

(二)申报材料于20148 15日前上报至省环保厅宣教中心。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充分发挥“绿色学校”示范带动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有力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联系人:梁林  马辰芳

联系电话:(037166309509

    真:(037166309500

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传真):(03716969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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