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济源市民政局
关于申报济源市第四批“绿色社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民政厅《关于联合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0〕79号)精神,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定于今年8—11月份在我市开展第四批“绿色社区”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社区要填写“济源市绿色社区”申报表和创建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市环保局“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除申报表和创建工作总结外,要准备好一套根据评审标准整理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要单独装订成册,要附有活动照片等档案资料。
三、各社区于2012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中心。
四、“济源市创建‘绿色社区(小区)’领导小组于11月份对申报“绿色社区(小区)”的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凡获得综合分90分以上的,可评为“绿色社区(小区)”。
联系人:焦玉字 电话:15039174074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