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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17-03-20 打印页面

济环委〔20174

 

 

济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印发《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314
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济源市全面深化改革,也是环境保护攻坚和转型的重要阶段。统筹谋划“十三五”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制度保障,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常态的有效手段,是促进我市经济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基础保障。

本规划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和《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结合济源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是我市“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阐明“十三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领域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投资重点和政策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着力改革,创新驱动,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本规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环境管理和风险管控,着重抓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项工作,推进民生改善,为建设美丽济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二五”规划实施状况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建设美丽济源的宏伟目标。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把重金属污染防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重点断面水质达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安排部署了蓝天工程、河流清洁行动、土壤污染修复等重大工程任务,以深化污染治理为核心,以加强总量减排为重点,以严格环境执法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力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规划实施五年来,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控制,部分要素达到改善,减排工作扎实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规划实施总体顺利,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2015年主要污染物CODNH3-NSO2NOx排放量分别为10175t1441t31122t37836t,分别比2010年削减9.2%11.9%11.2%16%,四项指标全部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值。先后淘汰了43家涉重金属企业,对保留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提升改造。2015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铅为14474kg,镉为1000kg,比2007年分别减少72%23%,重金属总量削减成效明显,超额完成规划任务。

——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2015年,全市黄河、蟒河、沁河4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有3个,水质为劣V类的有1个。黄河小浪底断面、沁河五龙口断面、蟒河曲阳湖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蟒河南官庄断面为劣V类水质,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氨氮、总磷;黄河小浪底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营养状态评价为“中营养”。环境空气质量:2011年至2015年,济源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分别为311天、315天、272天、258天、199天(2015年增加PM2.5O3CO等评价指标,全面执行GB3095-2012标准)。2015年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3项指标日均值达标率分别为61.4%72.6%96.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地下水质量:济源市城市地下水水质良好,城市地下水监测点除留村总硬度指标超《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外,其余全部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城市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地青多、柴庄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监测的农村地下饮用水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达标率100%辐射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α、β放射性活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电离辐射χ、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天然本底值波动范围之内,电磁辐射强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没有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声环境质量:济源市区各类环境功能区噪声各年度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评价标准要求,达标率均达到90%以上;各年度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为“好”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建设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目标,以区域连片集中治理为重点,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奖带补”政策,开展蟒河流域、济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护农村饮用水源,防治农村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面源污染,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截止2015年底,我市11个镇已全部建成省级生态镇,其中建成国家级生态镇7个;我市453个行政村中已建成省级生态村190个,市级生态村316个。

——能力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已达到标准化要求,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市环境监测站为我市及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科技支撑,开展了环境空气新标准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和渉重企业周边环境重金属、城市环境空气中铅及化合物的监测。

《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考评》结果表明,我市环境质量与民众要求相差一定距离,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蟒河地表水质量等部分指标未达到规划预期要求。能力建设方面,环境信息监控、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机构建设距离国家标准化仍存在较大差距,尚不能满足环境保护新需求。

第二节  “十三五”面临形势分析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化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日益深入,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和改善机遇。但同时,我市正处于环境压力继续增加但经济增速趋缓的平台期,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与预期目标及人民群众需求差距加大、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矛盾也将进入新阶段。新形势下,环境保护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与严峻的挑战,如何充分利用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是“十三五”规划最为紧迫的任务。

(一)面临的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位置更加突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十三五”时期是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阶段,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生态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市委、市政府将绿色发展作为建设经济的重要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态度更加坚定,措施更加得力。同时,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国家政策制定发生思路转变,过去制定政策多注重于短期效应、唯经济发展是重。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在创新宏观管理思路、保持政策定力上下功夫,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政策制定上摒弃经济发展决策的传统思维,以更科学、更清醒的态度面对政策制定。空前严厉的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物防治法》先后颁布实施,法律规范体系逐步形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靠保障,为环境保护释放政策红利和法治红利。

环境改善适逢经济转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消费需求、投资需求等发生趋势变化。在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的共同作用下,全市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明显加快,“十三五”时期,经济结构必将通过优化升级,经济结构的改变也必将影响环境污染类型及发展趋势的变化。

(二)面临的挑战

环境容量不足,提高环境质量任务艰巨。我市长期以来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扭转,工业资源型产业比重仍然较高,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位。环境空气、城市河流、农村垃圾等方面的环境问题突出,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问题长期累积叠加,传统煤烟型污染与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总氮、总磷污染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污染转移到土壤和地下水的现象已比较突出,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关系更趋复杂,环境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而工业结构调整还需要一定时间。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市区空气污染源相对集中,污染物产排量大,扩散条件差;蟒河基本无自然径流,河水主要为企业和市区生产、生活、养殖业排放的废水,造成市区空气和蟒河水质达标困难,大气、地表水基本已无可用环境容量。

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管理机制不健全。长期以来,大部分农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严重,“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杂草乱跺、畜禽乱跑”是一些农村环境的真实写照。农村环境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等,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基础建设薄弱,环境监测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来,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地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但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和预警网络体系不健全,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整体不高,环境监测监控预警能力不足,还无法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重大环境科技支撑不足,大气污染源解析、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多污染物协同处理等工作跟不上治理需要,城市市政基础环保设施建设、河流生态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养殖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不足,需统筹各方面资金,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同时,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有待完善。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张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作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联动协同,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建设“又富又美”新济源提供环境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惠民,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平衡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强化宏观调控,优化空间布局,调控城市形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开展多污染协同治理,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在水环境的保护上重点解决氨氮、总磷控制和水质目标管理,城市河流消除黑臭和劣五类水体。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注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重金属污染及雾霾天气改善问题。更加关注饮用水安全、土壤环境质量、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坚持生态优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深化生态环境空间分级管控,维护生态安全。建立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抓好工业、生活、农业、交通源差异化管理,分级分项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监督,依法管理。以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实行最严密的执法监督,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依法统一监管,锻造向污染宣战的有力武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公民环保行为准则》实施教育,知行合一,建成环境保护统一战线。

第三节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规划指标:主要指标分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生态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六大类43项,力争经过五年努力,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

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值

环境

质量

指标

1

蟒河曲阳湖、沁河五龙口、沁河伏背、黄河小浪底水库南山点位、黄河小浪底断面水质

Ⅲ类水质

2

济河西宜作断面水质

省定目标

3

蟒河南官庄断面

省定目标

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

100%

5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6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7

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

292

8

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年均浓度

达标

9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

18%

10

城市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物铅浓度

达标

11

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率

90%

12

辐射环境水平

控制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以内

13

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比例

95%

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14

化学需氧量减排比例

10%

15

氨氮排放减排比例

10%

16

二氧化硫减排比例

15%

17

氮氧化物减排比例

15%

18

其他需控制的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等)减排比例(%

省定目标

 

污染

防治

指标

 

 

 

 

 

污染

防治

指标

19

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kg/万元GDP

3

20

氨氮排放强度(kg/万元GDP

省定目标

21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kg/万元GDP

省定目标

22

氮氧化物排放强度(kg/万元GDP

省定目标

23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9.8%

24

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00%

25

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比例

100%

2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95%

27

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率

100%

28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环境

风险

防范

指标

29

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率

100%

30

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31

危险废物重点生产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抽查

合格率

100%

32

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100%

33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削减比例

省定目标

生态

建设

指标

34

国家级生态镇(个)

9

35

省级生态镇(个)

11

36

省级生态村(个)

省定目标

37

市级生态村(个)

省定目标

环境

管理

能力

指标

38

政府部门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建设

完成垂直管理改革

39

环境监控(信息)中心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化建设

达标

40

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

达到二级标准

41

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化建设

达标

42

固废监管机构仪器设备配置相关标准化建设

达标

43

环境宣传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

达标

 


第三章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

三大行动计划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制定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努力实现环境质量达标、治理责任清单式落地,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第一节  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严格环境准入,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严控“两高一剩”行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业准入门槛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严把能耗准入关口,凡能效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批准。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企业实施锅炉(窑炉)和换热设备等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全面推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绿色能源、交通运输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重点工程,通过降低能耗,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推进大气多污染物综合控制。烟粉尘以及SO2NOxVOCsNH3等二次颗粒物的气态前体物的大量、密集排放不仅是造成空气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更给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物的快速反应和累积创造了条件,是加速区域灰霾污染程度增高的主要原因。实现多污染物、多污染源综合控制是降低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提高大气能见度、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途径。“十三五”期间,要加大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面源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降低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并同步推动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积极推进常规污染物与其他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坚持不懈开展“蓝天行动计划”。到2020年末,确保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优良天数大于292天,细颗粒物较2015年下降18%以上。

抓好工业废气治理。统筹推进“调、改、关、停”等综合措施,全面实现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大幅削减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效减轻工业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淘汰任务,从根本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沁北电厂、国电豫源等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不能按期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机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三是加强水泥行业无组织废气治理。企业生产车间全密闭并配备收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设施;物料堆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并配备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厂区裸露地面要进行硬化,并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四是实施工业炉窑和砖瓦炉窑提标改造。耐材、石灰、有色金属冶炼、刚玉、玻璃制品等行业炉窑、砖瓦炉窑废气提标治理,满足新排放标准要求。五是强化重点涉气企业监管,加强重点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建设,争取全市范围内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85%以上的企业排放口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要强制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六是全面整治“小散乱差”和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对小作坊、小工厂等“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所有“小散乱差”企业关停、清退、淘汰到位。七是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对水泥、铸造、砖瓦企业实行冬季停产或限产,钢铁企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施限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八是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环境监督执法,对无证排污的实施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对不按证排污的实施按日计罚。

抓好城市扬尘整治。是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二是强化各类道路扬尘治理,定期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省、市、镇级公路积土积尘;对乡村土路与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城区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扬尘污染。三是强化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所有新建各类物料、废渣、垃圾等堆放场所,严格采用全封闭库房、天棚加围墙围挡储库等方式实施建设;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场所,必须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所有露天堆放场所物料传送部位,必须建立密闭密封系统,落料卸料部位,必须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冲洗、清扫设备,堆放场所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四是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治理,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垃圾、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物料运输,双方签订扬尘污染治理协议,共同承担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必须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严格实行“挖、堆、运”全过程监

抓好燃煤污染防治。一是全面淘汰城市小燃煤锅炉,全市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所有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全部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二是全面实现燃煤锅炉达标排放,除实施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的燃煤锅炉外,所有非电行业燃煤锅炉都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大力减少燃煤散烧污染,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采取“电代煤”、“气代煤”、清洁煤替代散煤等多种方式,大力减少燃煤散烧污染,以电网改造、燃气进户、热力管网辐射为主,低氮燃气锅炉集中供暖、清洁煤替代为辅的方式,全面推进城乡居民采暖散煤替代工作,进一步减少分散燃煤锅炉和居民生活散煤污染;加快集中热力管网建设,力争城市建成区供热率提高到80%以上。四是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禁止购销和使用灰分高于32%、硫分高于1%的劣质商品煤。五是全面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将城市建成区全部扩大为禁燃区,并强化禁燃区监管。

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一是石油化学行业VOCs治理,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加强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废气治理, 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建立VOCs监测监控体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优先选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先进密闭的生产工艺,加强生产、输送、进出料、干燥以及采样等易泄露环节的密闭性和安全性,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二是表面涂装行业VOCs治理,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积极推广绿色涂装工艺,加强工艺废气逸散控制,开展工艺废气治理。三是包装印刷行业VOCs治理,推广使用环保型油墨、胶粘剂,严格控制印刷企业有机物料逸散,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挥发性原辅材料应密封贮藏,沸点较低的有机物料应配置氮封装置,加强产生VOCs废气的工段管理,开展工艺废气治理。四是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管理,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在建或试运行的加油站、储油库应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营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五是加强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管理,规模餐饮场所产生的油烟、废气应当通过专门的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位于环境敏感区、未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的餐饮场所,须安装油烟处理设施。

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在城市建成区开展黄标车全面禁行工作,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全时段禁止黄标车和其他高污染车辆通行。依法发布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通告,完善交通标识、标线。按照国家划定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范围,强制淘汰不达标车辆,引导车主主动或提前淘汰高排放车辆,鼓励更换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制定合理的奖励补贴政策。二是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措施,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严格落实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制度,全面开展冒黑烟车辆查处与治理工作,对我市重点区域分阶段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标准,推进油品和车辆排放标准升级。

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综合利用,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和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及财政支持和奖罚政策。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切实保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三夏”、“三秋”期间,要积极组织人员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执法队、巡逻队等,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全天候督导巡查。五是强化监测预警,切实加强“三夏”、“三秋”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天气预报工作,密切关注火点遥感监测信息及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动态。六是实施奖罚和通报制度。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一是编制应急减排清单,按照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分别编制我市各级别的具体企业限产、停产和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等应急减排清单。二是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修订《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编制操作方案。三是加强重点时段管控,全力做好夏收、秋收、冬季采暖、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进行空气质量指数(AQI)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五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采取相应级别的减排措施。

第二节 实施“碧水工程”,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控制、流域统筹、水陆结合,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改善水环境质量。

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一是继续抓好小庄和柴庄两个在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河口村水库和蟒河口水库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警戒地理标志,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工作,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估,建立水源地预警体系,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执法专项检查。排查环境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道路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保护区内行驶,针对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环节,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四是提前介入,抓好河口村水库和蟒河口水库两个城市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完成城市应急水源建设。五是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开展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以“截污治污、引水调蓄、保用并举”为重点,强力实施七大工程,消除市域劣Ⅴ类水体和建成区黑臭水体,逐步恢复地表水生态功能。

一是养殖废水治理工程,坚持“粪污水综合利用,坚决不准外排”,严控养殖废水污染,关闭取缔禁养区内所有养殖户,集中开展蟒河、济河沿线重点区域内养殖场区综合整治,严禁禁养区、限养区内新上养殖项目,非禁养区新建养殖项目增加排污量的,实行“等量削减替换”。

二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抓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建设覆盖高新、虎岭、玉川3个产业集聚(开发)区和思礼、克井、轵城、承留、梨林、五龙口6镇镇区的排污管网;重点实施湨河、北蟒河主管网西延,新济路与南环路主管网东延,南二环与东环路主管网南延,西二环至思礼镇的管网连接线,以及玉泉创业园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实现城市污水主管网“大贯通”;敷设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支管网,重点建设苇泉河周边、北海街道、玉泉街道、轵城镇区、梨林镇区的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实现城市生活污水支管网“全覆盖”;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建及提标改造,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除磷治理工程,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玉川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坡头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承留镇滨湖社区、克井镇北辰社区污水处理站监管,实现“全运行”。

三是工业废水深化治理工程。严格落实环保新法新规新标,抓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和综合整治。对照国家、省的产业政策规定和环保要求,专项整治焦化、食品加工、毛皮制革、有色金属冶炼、医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依法关闭规模小、工艺装备落后、排污量大的工业企业。对蟒河、济河及支流的所有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对流域沿线工业企业逐家制定方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确保工业废水达到《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钢铁、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强化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五规合一,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转移要充分考虑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切实防范污染转移。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四是源头控污工程。强化项目环评管理,坚持重污染项目“只出不进”,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源。划定城市规划蓝线,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构建沿河生态区带,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全域限制、全域禁止和区域禁止三类负面清单,作为源头控污的“硬约束”,严禁突破。

五是引水调蓄工程。通过引水、蓄水和输水工程建设,加强水量调度管理,充分保障河流的生态流量。依托引沁济蟒渠、小浪底北岸灌渠,以及蟒河口水库、赵庄水库、大沟河水库等控制性补水工程,按照枯水期不少于3个流量、平水期不少于2个流量的标准,加强水量调度,发挥生态调水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加快蟒河流域“三湖”、东湖建设,推进龙潭湖、龙泉湖、龙腾湖、轵城湖等湖库工程进度,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通过实施蟒河和湨河、引沁灌渠和蟒河口水库、蟒河和解放河、曲阳湖和玉阳湖、赵庄水库和大沟河水库等水系连通工程建设,逐步形成城区循环水系,优化水资源空间布局,保障城市水系基本生态用水。

是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河流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在蟒河、济河流域有条件的支流入河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建设人工湿地,通过采用生物过滤、植物浮床、多自然河道等治理技术,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实施盘溪河城区段、北蟒河和湨河天坛路上游段、蟒河污水处理厂下游等生态湿地治理工程,恢复水体生态功能。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雨水排涝系统规划设计标准,按照排蓄并举原则,“工程治水”与“生态治水”相结合,建设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积极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改造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至2019年底完成济源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七是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率、回用率。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建设脱氮、除磷、污泥处置工程,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到“十三五”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加快再生水设施建设和推广利用,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覆盖主城区的中水回用管网,中水优先用于景观用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以及车辆清洗等,沁北电厂日回用量要达到6万吨以上。对第二污水处理厂,抓好连接沁北电厂的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对玉川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要建设中水回用配套设施,推动中水用于集聚区内水质要求较低的工业生产、绿化灌溉等。

第三节  分类管控,保护土壤环境

加强基础调查和监测网建设。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关停搬迁的涉重金属企业遗留场地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建设用地流转强制调查评估机制,完成市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潜在重金属污染场地档案,实施重点监管,设置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点位,在涉重企业及周边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到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建立工业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对拟收回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制革、焦化、化工、电镀等行业用地以及拟改变用途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加强城乡规划、供地等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的各类地块,必须达到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风险管控目标,达不到的,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暂不开发利用的地块,由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划定管制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达到90%上。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继续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项目,加强修复过程的监督,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模式,扩大推广应用面积。

第四章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重金属污染防治

加强重金属相关行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按照国家、河南省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十三五”污染防治要求,分解落实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加强区域综合防控,建设全国重金属综合治理与环境监测示范区。鼓励现有涉重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提标升级。

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建设重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程,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置重金属危险废物。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现有重金属冶炼企业必须实施本企业所产生的冶炼渣综合利用,优先考虑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对无法再利用、确属危险废物的,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坚决取缔无许可证企业从事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进行重金属识别,对重金属含量超过填埋和农用标准的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要实现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

健全我市重金属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涉重企业周边敏感区、市域内石河与蟒河的重金属污染预警体系建设,跟踪监测环境中重金属污染变化。

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与诊疗系统。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检测机构,完善重金属污染高风险人群健康监测网络和人体重金属污染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评价、体检及诊疗和处置等工作规范。

加强应急性民生保障,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清除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对因重金属污染需要搬迁的居民,做好安置和保障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探索,加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动态跟踪监测和状况评估。对全市小麦、玉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监测,完成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分类划分,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管理,建立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与预警体系。控制蟒河、石河等的污灌区面积,严格污水灌溉管理,确保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第二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坚持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突出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科学安全处置,提高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一)危险废物污染控制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降低环境风险。根据济源市工业分布特征,开展危险废物污染源普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行业、分布企业、产生环节、种类、数量、处置处理去向。根据调查成果,对危险废物产生重点行业(化工、冶炼、电镀等)推行先进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聚氯乙烯行业推广低汞触媒生产技术、制革行业推广低铬无铬鞣制工艺等),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控台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率达到100%。充分利用物联网,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合理布局、科学审慎有序发展危险废物处置行业,优先鼓励企业自主处置,促进资源化利用和专业化运营,提高产业化水平。加强各镇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垃圾储存设施,市、镇统一配置医疗垃圾运输车,定点定时集中收集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送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使我市医疗垃圾集中收集率达100%,安全处置率达100%

大力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设回收网点,建立社区回收网络,逐步构建多元化的回收网络体系。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和深度处理企业布局、规模处理类型,逐步实现新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再利用。

(二)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完善和落实有关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的开发,拓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和市场,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8%。对于一般固体废物,通过总量削减、清洁生产,从源头加以控制,使之减量化。加强企业渣场的“三防”监管,对尾矿库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大气和土壤等环境;鼓励企业采取低能耗、高能效的生产工艺,避免过量固体废物的产生;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制固体废物的最终产生量。在妥善处理固废的同时,积极拓展各种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建设“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示范工程和示范工业园区,积极推广固废循环利用。深化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磷石膏渣及冶炼废渣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处置,开拓其综合利用新途径。

第三节  噪声污染防治

按照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噪声污染防治机制,加强对交通、建筑、餐饮、文化娱乐等社会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妥善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积极创建安静小区和建设城市声环境达标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严格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和医院等特殊区域夜间施工建设项目的审批。

 

 

第五章 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针对我市资源型工业产业比重较高,产能过剩压力较大,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高风险、重污染企业布局缺陷短期难以扭转,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历史遗留”环境风险隐患不断显现的情况,从环境风险发生的全过程着手,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将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常规环境管理,将环境风险管控到经济社会可接受水平,守住底线。

第一节  改善环境安全总体态势

转方式、调结构、优布局、防风险,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累积性环境风险,完善项目和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价方法,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预警、应对、处置、后续处理体系,突出抓好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污染隐患的查处,着力解决环境安全保障问题。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价,完善预案备案管理制度,推广“标杆式”、“卡片式”预案管理模式。建设跨界河流以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管理全过程,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环境监管等各个环节进行建章立制,实施风险管理终身负责制。对重大环境风险源、重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节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

对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进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对化工、冶炼、焦化、化肥制造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要坚持全防全控理念,突出企业生产过程、原料产品运输过程、污染处理处置过程等重点环节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监管,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和长效防范机制,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针对联创化工、方升化学、丰田肥业、豫光金铅、豫光锌业、万洋铅业、金利冶炼、金马焦化、豫港焦化、博海化工等重点企业污染物特征,对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人群聚居区等重点部位和城市主要公路重点路段开展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风险等级,划定重点防控环节、部位,落实应急处置设施,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的全过程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框架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电子废物、进口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涉重产业规模、空间布局管控。确保全市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并完成治理修复任务。

第三节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控

加强核与辐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降低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影响。提升我市核与辐射监察监测能力,以建立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监控网为手段,全面建设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和重点辐射源的安全监控网络,对放射源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形成适应实际监管任务的监督执法能力。

加强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废旧金属入炉前检查,对采用矿石、矿粉等为原料的冶金、建材、化工等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强化对稀土产品等伴生放射物料处理日常辐射防护监管,保证原料来源可控,放射废物安全处置;开展放射源安全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完善突发辐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辐射应急处置演练,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及时安全收缴废放射源,确保废弃放射源安全送贮率达到100%

加强辐射环境宣传和辐射知识培训,提高放射源使用单位和公众辐射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节  关注环境健康领域

明确环境健康管理的战略任务和阶段性目标,集中力量,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机制。开展环境与健康的环境风险评估,并要求重点区域实行改进单公布制度。构建环境与健康风险哨点检测网络,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分析评价工作,探索环境健康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建立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健康问题的管控体系。

 

第六章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第一节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推进环境分级管控。在敏感区、重要区和脆弱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控制资源环境开发强度,并建立配套政策制度。加强生态红线统筹,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区域协调的基本平台。利用反规划、空间留白、永久性生态保护空间等规划手段,加强基本生态管治,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用途管制等,确定城市发展空间、功能定位、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明确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点方向,加强开发区域工业、居住、商业混合发展,实现城市“精明增长”。

第二节  推进环境功能区划

开展我市环境功能区划的研究,并根据成果,制定不同区域生态保护、环境准入、污染治理、绩效评价等差异政策,实施分区管理。对于承担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区域,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生态建设,调整区域发展方式和开发强度。在城市、乡镇等人群高度密集区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限制重污染行业、企业发展布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环境质量,维护人群健康。

第三节  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水平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要求,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主体功能区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红线。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主要资源开发区为重点,以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为主要保护对象,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生态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本底调查与评估,初步建立适合济源市性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定和完善矿山等自然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推进矿山环境治理,促进新老矿山的生态恢复。强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加大对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推动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充分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落实企业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责任机制,规范开发建设与日常运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区域水电等资源开发以及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十三五”期间完成小浪底北岸灌区济源段工程、引黄调蓄玉阳湖工程、引黄调蓄龙腾湖工程,加强对灌区、库区水质的保护,控制农村养殖、生活污水、垃圾、农田施肥等面源污染,防止水库、湖泊、灌区水质富营养化。

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和抓手。根据不同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差异,制定差异化的引导、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全市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建设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目标,以区域连片集中治理为重点,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奖带补”政策,开展蟒河流域、济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护农村饮用水源,防治农村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农田径流污染,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

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活动,围绕乡村清洁工程行动计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稳步推进,确保乡村清洁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开展整治村庄调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已建项目运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继续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工作,以生态示范创建推动农村环境保护,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创建标准要求,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做好动态监督管理。探索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以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为引领,结合我省养殖场(区)产能规模标准,要求新建、改建、扩建规模以上养殖场(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对蟒河济河沿线已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发挥积极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肥等技术。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积极推广秸秆还田、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生产饲料肥料等,严禁露天焚烧。通过秸秆还田、利用等措施落实,我市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充分利用农业污染源普查成果,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坚持“规模建设和分散布局”并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完成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11个镇和玉泉街道辖区内其中60个行政村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不具备进入主管网条件的区域,建设镇、村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到位;完善产业集聚(开发)区和镇级环卫基础设施,推进山区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同时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建设进度。

第七章 强化支撑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环境监测和监督体系。续推进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我市的环境应急、宣教、信息(监控)、固废管理等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配备乡镇和行政村环保监督员;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移动执法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机动执法能力。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加强POPs、温室气体、VOC、臭氧、重金属及汽车尾气等监测能力建设。

完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立环境预警应急监测体系,配合省厅建设区域性环境应急监测中心,提升环境预警预测和应急监测水平。建立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综合管理调度系统,逐步形成高效的环境应急指挥救援保障体系。加强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应急指挥平台。

完善总量核查核算体系。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建立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技术支持体系。建立污染减排专网支持平台和数据库,加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核查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监控企业数据传输系统建设,有效保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升机动车污染减排监管能力,建立市级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推动农业源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面源污染减排核查体系。

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科研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科研基础装备水平,改善科研条件,提高创新能力,逐步建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规划、法规政策、环境标准、污染损害评估等技术支撑平台。完善重金属监测实验室,推进环境容量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环境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领域逐步建设实验基地和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完善人才保障体系。加强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环境保护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技术比武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人员素质。加强环境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系统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专家评选活动。加大环境保护培训资金投入,建设远程教学系统。

第二节  加强环境司法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司法建设。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完善环保部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及停产整治等执法规范,制定执法解释、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做好公益诉讼、行政问责、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模式,确保新《环保法》得到有力实施。推行环保行政、刑事、民事案件“三审合一”,建立环境案件专业化审判队伍

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全面实施环境监察运程执法,形成完善的执法责任网格化、执法监管制度化、执法监察模块化、执法手段信息化、执法监察效能化的环境执法“五化”标准体系;全面落实环境执法“五化”工作标准,实现执法制度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成效明显、推动污染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和环境质量不断完善。

第三节  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保障公众环保各项权利是激发社会参与与环保活力的有效途径。应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等多元共治的环境监督体系。

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扩大公众环境参与权。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

构建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化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途径,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通过建立沟通协商平台的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实现专家与利益团体、公众的讨论与沟通。

加强对政府、企业的监督。励公众和环保团体采用合法的方式,有序参与、有序保护、有序维权。有序推进有奖举报,理顺环境公益诉讼体制机制,及时化解群众纠纷。提升环境社会舆情引导能力,建立健合公众舆论监督机制。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公众环境诉讼权。大力发展环境慈善和救助,全面优化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方式,形成“环境情况社会知悉、环境保护广泛参与、环境问题共同解决、环境服务全民共享”的良好局面。

第八章 重大工程项目

建立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库,筛选储备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多方融资,促进项目开展。“十三五”共规划项目86个,计划投资92.13亿元。其中,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1个,水污染治理项目26个,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0个,土壤污染治理项目2个,环保能力建设项目14个。济源市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项目表详见附表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沁北电厂超净排放、焦化行业脱硫脱硝、济钢粉尘治理、城市扬尘综合治理项目、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等,共21项,总投资18.85亿元。

水污染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企业污水的深化治理及回用,城市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玉川污水厂等提标改造项目,城市中水回用,城市清洁河流示范,蟒河、济河下游、东湖和曲阳湖、万洋湖、王阳湖连片人工湿地,水系连通工程等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等,共26项,总投资35.01亿元。

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包括济源市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工程和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共2项,总投资0.62亿元。

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渉重工业废水、废气的深度处理、铅冶炼企业贵金属及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节能减排综合治理等项目,共20项,总投资32.63亿元。

固废污染治理工程。固废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依托豫光金铅建设的资源利用处置中心、市医疗废物处置复线和畜禽粪便制备有机肥项目等,共3项,总投资4.3亿元

环保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以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和宣教能力建设为主,加大资金投入,共14项,总资金0.72亿元

第九章 健全保障措施

建立重大问题研判督导机制。借鉴环保部由督企向督政转变的做法,市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环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环保、发展改革、工信、住建、城乡规划、国土、公安、农业、林业、卫生、农牧、水利、安监、药监、质监、供电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环保工作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构建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科学确定网格化监管方案,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同时依托市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成立的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办公室,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形成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

建立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坚持每周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加强对大气、水环境质量的监测预报,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群众关心的水、大气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时分析,适时发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建立环保督导问责机制。根据国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环保部《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具体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违规或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建立多方位宣传机制。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入宣传贯彻环保新法新规新标,凝聚社会各界参与环保、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正能量。搭建环境污染查处网络平台,实行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开展污染治理“随手拍、及时查”活动,方便群众投诉和查处。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命运、共奋斗”的浓厚氛围,共同改善环境质量。

 

    附件: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表

 


文本框:                                                  — 45 —附件

济源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承担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

止年限

总投资

预计到2015年底累计完成投资

“十三五”计划投资

环境效益

备注

合计

政府
投资

银行
贷款

其他
资金

(一)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1

1

沁北电厂

超净排放改造项目(烟气岛改造工程)

 

对电厂4×60万千瓦和2×100万千瓦机组的炉后环保设施进行统一改造,分步实施,在满足环保排放指标前提下,各项排放指标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2016.03-2016.10

72900

 

72900

 

 

72900

减少烟尘及二氧化硫排放

环评(济环评审〔2015033号、济环评审〔2015157)

2

国电豫源

超低排放改造

 

2×13.5万千瓦机组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

2016.06-2017.6

8000

 

8000

 

 

8000

减少二氧化硫及粉尘排放

 

3

国电豫源

超低排放锅炉配套改进

 

对两台锅炉进行统一改造,满足超净排放指标

2016.06-2017.6

1800

 

1800

 

 

1800

减少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

 

4

国电豫源

#1#2炉脱硝(SNCR)技改工程

 

2×13.5万千瓦机组脱硝改造

2016.06-2017.6

950

 

950

 

 

950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5

沁北电厂

灰场治理及20MW光伏电站项目

 

结合灰场封闭整治,利用光伏板发电

2016.03-2016.06

18000

 

18000

 

 

18000

减少粉尘排放

环评(济环评审2015047号)

文本框:  — 46 —

 

6

河南济钢

粉尘治理项目

 

对喷煤、石灰、块矿、精矿粉等原料储存、运输、使用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工艺、优化物流、封闭料仓,并对烧结机机头机尾废气深化治理,减少粉尘排放量。

2016.03-2020.12

5000

 

5000

 

 

5000

减少粉尘排放

 

7

河南济钢

连铸及切割粉尘治理项目

 

连铸浇注、切割、钢包倒渣、热修包以及中间包倾翻中产生大量的烟尘,为满足环保要求,需要配套除尘系统。

2016.03-2016.12

900

 

900

 

 

900

减少粉尘排放

 

8

河南济钢

部分环保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对部分环保设备进行改造、完善,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016.03-2020.12

2000

 

2000

 

 

2000

减少粉尘排放

 

9

金马焦化

焦炉烟道气脱硫项目

在建

脱硫装置

2015.08-2016.10

6600

4200

6600

 

 

6600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备案(豫济虎岭环保〔201520052号)

10

豫港焦化

焦炉烟道脱硫项目

在建

脱硫脱硝装置

2015.10-2016.4

1200

750

1200

 

 

1200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备案(豫济虎岭环保〔201403866号)

11

中原特钢

精炼炉除尘改造

 

精炼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2017.04-2018.06

1000

 

1000

 

 

1000

减少粉尘排放

 

12

中原特钢

锅炉房灰场和煤场改造

 

灰场、煤场道路硬化及扩建

2016.01-2017.01

500

 

500

 

 

500

减少粉尘排放

 

13

方升化学

氯乙烯精馏尾气回收装置改造项目

 

活性炭+膜吸附改造为变压吸附回收装置

2019.03-2019.12

250

 

250

 

 

250

减少有机物排放

 

14

市住建局

城市扬尘治理工程

 

城市建成区及主要道路加大机械清扫力度,大宗物料进出重点企业厂区、进出厂线及周边道路,增加洒水车、高压洗路车、雾炮车、洗扫车等设备

2016.03-2020.12

 

10000

 

10000

10000

 

 

减少粉尘排放

 

15

市公安局

黄标车淘汰项目

 

淘汰已审验的黄标车,给予补贴

2016.01-2020.12

5000

 

5000

5000

 

 

减少尾气有机污染物排放

 

16

沁北电厂

城市供热项目

 

60万千瓦机组进行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满足玉川产业集聚区覆盖至东二环范围用热,取消服务范围燃煤锅炉

2016.04-2016.12

26900

 

 

 

26900PPP

 

减少烟尘及二氧化硫排放

 

17

梨林镇政府

梨林镇天然气村村通项目

 

架设梨林、西湖、关阳、中上、水运庄、牛社、桥头等村天然气,管线总长20公里

2016.05-2018.12

1000

 

1000

1000

 

1000

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

 

18

金康达玻璃制品有限

公司

窑炉全氧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硝、氮硼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氧气系统,改造为全氧燃烧;建设低温氧化脱硝设备+硝酸盐回收系统+氧化硼回收装置

2017.1-2019.12

16000

 

16000

 

 

16000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19

耀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窑炉全氧燃烧

 

对现有4台窑炉进行改建,全部改为全氧燃烧

2017.6-2020.12

6000

 

6000

 

 

6000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20

向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窑炉全氧燃烧

 

对现有2台窑炉进行改建,全部改为全氧燃烧

2017.1-2018.12

2500

 

2500

 

 

2500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21

市住建局

城市集中供热

 

供热管网等设施建设

2017.1-2019.12

2000

 

2000

 

 

2000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水污染治理项目26

22

市环保局

河流生物生境适应性及水环境承载力调查研究

 

河流生态环境调查、底泥监测、水质监测,编制评估报告

2017-2019

530

 

530

530

 

 

综合评估水系环境容量

 

23

市住建局

城市中水回用工程

 

依托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加压泵站及管网,综合利用于道路洒水清扫及绿化喷灌

2016.03-2019.12

50000

 

50000

 

 

 

减少废水排放量

 

 

 

文本框:                                                 — 47 —24

市住建局

城市河流清洁行动示范项目

 

对市区内的湨河、蟒河、解放河、苇泉河、珠龙河等河流进行全方位治理,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整治、河流截污治污整治、城区工业源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河道修复建设、河流沿岸景观建设等

2017.03-2020.12

34000

 

34000

 

 

34000PPP

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文本框:  — 48 —25

市环保局

蟒河、济河下游、东湖和曲阳湖、万洋湖、玉阳湖连片人工湿地工程

 

蟒河、济河下游建设人工湿地工程;东湖布设人工湿地、滞留塘、植物浮床等净化水质;建设曲阳湖、万洋湖、玉阳湖生态人工湿地

2016.03-2019.12

21400

 

21400

 

 

21400

改善河流水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26

市住建局

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延伸及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覆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岭产业集聚区、玉川产业集聚区3个产业集聚(开发)区和思礼、克井、轵城、承留、梨林5镇镇区的排污主管网。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配套建设人工湿地。

2016.03-2016.12

6500

 

6500

65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

 

27

市住建局

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延伸项目

 

提标改造,配套建设人工湿地,管网延伸。

2016.03-2016.09

3340

 

3340

334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

 

28

玉川产业集聚区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

 

玉川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配套建设人工湿地,管网延伸,扩大收水范围。

2016.03-2016.09

1600

 

1600

 

 

16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

 

29

市畜牧局

禁养区内养殖场(区)取缔项目

 

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区)进行取缔(包括活口、圈舍)

2016.03-2017.09

35000

 

35000

 

 

35000

减少畜禽养殖废水排放

 

30

市一体办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涉及189个行政村,5.43万户,21.7万人,对全市6个平原村镇和5个山区镇部分村庄的生活污水进行综合处理。第一期实施6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主要是镇区及周边村和美丽乡村试点村,共16910户群众,6.78万人

2016.03-2020.12

49000

 

49000

 

 

49000

减少生活污水排放

 

31

富士康科技

生产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生产废水除磷深度治理

2017.04-2017.12

1000

 

1000

 

 

1000

减少含磷废水排放

 

32

豫光锌业

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对除盐水、软水系统进行改造,原水由地下水改为地表水,在混床进水前增加超滤、反渗透装置及配套设施用于除盐水、软水生产,同步建设废水收集、回用系统,减少地下水使用、减少废水排放。

2016.03-2017.03

2000

 

2000

 

 

2000

减少废水排放

 

 

 

文本框:                                                  — 49 —33

方升化学

“零极距”离子膜电解槽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推广项目

 

对电解槽A槽进行“零极距”改造,通过对电解槽阴极侧结构,增加弹性网,使得阴极网贴向阳极网,电极之间的间距为膜的厚度,从而可以减少槽电压180mv,在实际生产中起到节能降耗作用

2017.04-2018.06

350

 

350

 

 

350

节能减排

 

34

联创化工

生产废水提标改造工程

 

含汞废水、母液废水等生产废水深度处理

2017.04-2017.12

1000

 

1000

 

 

10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35

河南济钢

高炉冲渣水余热利用项目

 

对高炉冲渣水余热资源进行回收,用于冬季供暖

2017.7-2018.12

7000

 

7000

 

 

7000

减少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

 

36

沁北电厂

废水“零排放”项目

 

建设废水回用装置,对全厂生产废水实施综合利用

2017-2019

5000

 

5000

 

 

50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37

河南济钢

中水回用工程

 

建设2.4t/d的中水回用工程

2018-2019

6400

 

6400

 

 

 

减少废水排放

 

38

金马能源

160立方米/小时酚氰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在建

新建160立方米/小时酚氰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系统

2016.03-2016.08

3700

3200

3700

 

 

32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环评(济环评审〔2014145号)

39

市水利局

桑榆河综合治理

 

全长3060m,对河道进行配套、绿化、截污治污等综合治理

2016.04-2017.12

5000

 

5000

5000

 

 

恢复水体功能,消除黑臭水体

 

40

市水利局

水系连通工程

 

引沁灌渠和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城区水系(蟒河、湨河、珠龙河、苇泉河、桑榆河、双阳河、商水河等8条河流)连通工程

2018.1-2018.12

41360

 

41360

 

 

41360

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文本框:  — 50 —41

市住建局

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主要改造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017-2019

30000

 

30000

 

 

 

提高城市水循环生态功能

 

42

思礼镇

污水处理厂项目

 

10000m3/d思礼循环产业园、绿色能源、镇区等生产生活废水处理

2019.07-2020.09

15000

 

15000

150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43

梨林镇

南程区域污水处理项目

 

铺设管道15000m,建设二级沉淀池350个,建成处理终端1

2016.01-2017.06

500

 

500

500

 

5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44

梨林镇

北瑞区域污水处理项目

 

铺设管道12000m,建设二级沉淀池300个,建成处理终端1

2016.10-2017.12

400

 

400

400

 

 

恢复水体功能

 

45

市环保局

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项目清理整顿项目

 

拆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

2017.04-2019.6

20000

 

20000

20000

 

 

拆除违法项目

 

46

市环保局

城市备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建设备用水源地保护标志、保护工程等规范化建设

2017.04-2017.12

5000

 

5000

5000

 

 

 

 

47

市环保局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保护项目建设

2017.04-2017.12

5000

 

5000

5000

 

 

 

 

(三)固废污染治理项目3

48

豫光金铅

市资源综合利用处置中心

 

依托豫光金铅,处置全市冶炼含酸污泥、废酸中和污泥、中水污泥、脱硫污泥及循环过程中砷含量达到一定程度的铅、锑、铜烟灰等

2016.03-2016.12

30000

 

30000

10000

 

20000

固废资源化

 

49

市住建局

医疗废物处置复线项目

 

医疗废物处置、检修过程中的医疗废物处置增加自动监控、进出通道分离、医学防疫监测等

2016.03-2016.12

3000

 

3000

 

 

3000

危险废物无害化

 

 

文本框:                                                 — 51 —50

市农业局

畜禽粪便制备有机肥项目

 

 

根据养殖业发展规划和养殖业布局,在养殖场集中区域建设畜禽粪便制备有机肥项目,进行粪便综合利用

2017.1-2019.12

 

10000

 

10000

 

 

10000

畜禽粪便得到综合利用

 

(四)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0

51

豫光金铅

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由于现股份公司部分生产线位于城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新建16万吨/年液态高铅渣直接炼铅生产线,同步搬迁两条废旧蓄电池生产线等

2016.06-2020.12

192773

 

192773

 

 

192773

节能减排

豫环审〔2013407

52

豫光金铅

污酸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由于原料成份波动大,现污酸污水处理工艺操作复杂、成本较高,为提高处理效率,对现有污酸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进一步降低COD、氨氮等排放,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016.06-2017.12

1500

 

1500

 

 

15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53

豫光金铅

铅冶炼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对铅冶炼相关冶金炉出料和出渣口等废气进行深度治理;对电解系统粗铅锅、精铅锅废气进行深度治理。

2016.06-2018.12

900

363

900

 

 

90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54

豫光金铅

熔炼厂烟气深度脱硫改造工程

 

对熔炼厂原有炉窑密闭升级改造,同步建设液体二氧化硫尾气治理设施。

2016.06-2017.12

3000

 

3000

 

 

3000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济环评审〔2015108

55

豫光金铅

玉川冶炼厂环境集气烟气深度脱硫改造工程

 

对玉川厂熔炼炉、吹炼炉环境集气烟气中的二氧化硫进行治理。

2016.03-2016.06

1000

 

1000

 

 

100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环评(济环评审〔2015110号)

56

豫光金铅

熔池铅冶炼废气重金属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

新建

结合搬迁工程对底吹熔池一步法铅冶炼底吹炉、还原炉、烟化炉及出料和出渣口等废气进行深度治理;对粗精铅锅和贵冶底吹炉、转炉出料口及精炼炉废气进行深度治理。对含铜阳极泥及烟灰中粗硒、粗碲、铜等有价金属进行综合回收利用。

2016.03-2016.09

11620

 

11620

1840

 

978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文本框:  — 52 —57

豫光金铅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采用湿法处理工艺,年处理11320吨左右含锌铜渣料,产出硫酸铜等产品。

2016.03-2016.12

8400

 

 

 

 

840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备案(豫济制造〔201511715),环评(济环审

201515号)

58

豫光锌业

有色冶炼制酸酸泥中稀有金属回收利用项目

 

年处理现有工程制酸系统产生的酸泥300t,年回收精硒59t,年回收粗汞18t,采用加钙固硒焙烧法提硒脱汞工艺技术回收酸泥中的汞和硒。

2016.03-2016.12

2800

 

 

 

 

280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59

豫光锌业

锌冶炼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为提升豫光锌冶炼系统现有装备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对生产系统、作业环境进行节能改造和环境改善治理,采取系列措施进行系统升级改造。

2015.08-2016.08

963

363

 

 

 

963

节能减排

 

60

豫光锌业

5万吨再生锌项目

 

利用热镀锌行业、钢厂冶炼烟尘及铅铜等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产出的氧化锌烟灰,综合回收生产再生锌

2017.04-2017.12

5000

 

5000

363

 

500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61

豫光锌业

污酸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由于原料成份波动大,现污酸污水处理工艺操作复杂、成本较高,为提高资源利用率,对现有污酸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污酸处理后回用,减少废水排放,减少废水处理污泥量。

2016.03-2018.03

2000

 

2000

 

 

2000

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62

金利金铅

铅冶炼废气重金属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

在建

对底吹炉、还原炉、烟化炉、熔炼炉及出料和出渣口等废气进行深度治理;对粗精铅锅和贵冶底吹炉、转炉出料口及精炼炉废气进行深度治理,包括全厂车间、堆场等的密闭和改造、在现有袋式除尘后增加复合旋喷塔化学吸收深度处理装置、增加脱硫装置处理系统等

2015.05-2016.04

11736

 

11736

4856

 

988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63

金利金铅

铅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暨环保综合治理工程

 

对铅冶炼过程产出的烟化炉渣、含砷废渣、锑冶炼渣等废渣进行处理,回收其中的有价金属,对砷进行矿物转化,使其生成臭葱石等稳定状态,实现无害化处理。

2017.01--2018.10

8120

 

8120

 

 

8120

固废资源化

 

64

金利金铅

铅冶炼烟灰重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对铅冶炼过程产出的底吹炉、还原炉、锑炉含冶炼烟灰进行处理,回收其中的有价金属,对砷进行矿物转化,使其生成臭葱石等稳定状态,实现无害化处理。

2016.03--2017.11

5630

 

5630

 

 

 

固废资源化

 

65

金利金铅

有色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阳极泥、含铜物料综合利用及深加工生产线各一条;稀有金属提取和烟灰湿法综合利用生产线各一条;年处理及综合利用废渣20万吨。

2016.07--2017.12

50000

 

50000

 

 

50000

固废资源化

 

66

金利金铅

铅电解除铜工序含重金属烟气深度治理项目

 

单独新建一座除铜车间(淘汰原有电解车间的除铜工段),两条电解铅生产线所使用的阳极板都在该车间生产完成,该车间采取全密闭构造,在车间顶部设置烟气收集装置并配套收尘器

2017.11--2018.12

3230

 

3230

 

 

323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文本框:                                                  — 53 —

67

金利金铅

铅冶炼废水提标治理工程

 

对全厂循环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提标治理及回用

2018.01--2019.12

4566

 

4566

 

 

4566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文本框:  — 54 —68

万洋冶炼

铅冶炼废气重金属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

 

对现有的原料堆场进行密闭,对底吹炉、还原炉、烟化炉、熔炼炉及出料和出渣口等废气进行深度治理;对粗精铅锅和贵冶底吹炉、转炉出料口及精炼炉废气进行深度治理,在袋式除尘后增加复合旋喷塔化学吸收装置。

2016.03--2017.10

6111

 

6111

967

 

5144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69

万洋冶炼

贵金属冶炼系统环境综合治理

 

对贵金属冶炼系统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综合治理。

2017.10--2018.09

2000

 

2000

 

 

200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70

万洋冶炼

综合回收系统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对综合回收系统升级改造,对回收系统尾气中二氧化硫进行资源化回收以及对系统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2016.04-2019.09

5000

 

5000

 

 

5000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五)土壤环境治理项目2

71

市环保局

济源市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项目

在建

采用植物修复、原位稳定化修复技术、异位稳定化及其它修复技术修复约500亩农田

2015.07 -2020.12

3200

300

3200

 

 

 

恢复受重金属污染土地使用功能

 

72

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

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

 

对十二五关停涉迁的重金属企业周边场地,开展污染修复试点

2016.11-2020.11

3000

 

3000

 

 

3000

恢复受重金属污染土地使用功能

 

(六)环保能力提升项目14

73

市环保局

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研究基地建设

 

建设20000m2研究基地

2016.03-2020.12

500

 

 

200

 

300

 

 

74

市环保局

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标准化建设

2016.03-2020.12

300

 

 

200

 

100

 

 

75

市环保局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标准化建设

2016.03-2020.12

300

 

 

 

 

300

 

 

 

文本框:                                                  — 55 —76

市环保局

辐射监管能力建设

 

标准化建设

2016.03-2020.12

300

 

 

 

 

300

 

 

77

市环保局

废气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控基站

 

建设15PM10SO2NOx无组织排放监控基站,对重点企业或区域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控。

2016.03-2019.12

675

 

 

575

 

100

 

 

78

市环保局

河道水质自动监控基站

 

在湨河、蟒河和济河支流入河口处建设10COD、氨氮、总磷自动监控基站,对河段水质进行监测、监控。

2016.03-2019.12

520

 

 

520

 

 

 

 

79

市环保局

汽车尾气遥感监测

 

购置2套汽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服务对机动车尾气监管。

2016.03-2016.10

300

 

300

300

 

 

 

 

80

市环保局

远红外监控

 

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安装30套远红外摄像装置,和自动监控中心联网,对企业排污和设施运行进行实时监控

2016.03-2017.12

32

 

32

32

 

 

 

 

81

市环保局

移动执法终端升级更新

 

对在用的69套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更新升级

2016.03-2016.10

34.5

 

34.5

34.5

 

 

 

 

82

市环保局

环境执法监测社会化服务

 

将污染源排污量核定、执法检查、复查和违法调查的执法监测委托社会化机构实施

2016.03-2020.12

800

 

800

800

 

 

 

 

83

市环保局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增加环境空气O3COPM2.5、能见度监测仪、环境影像系统。加强土壤监测能力和监测网络建设

2016.03-2020.12

1240

 

1240

1240

 

 

 

 

84

市环保局

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

 

在景区建设3个空气自动站,在石河、济河、湨河建设3个水质自动站

2016.03-2020.12

900

 

900

900

 

 

 

 

85

市环保局

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

 

固定源中汞测定设备、超低浓度颗粒物监测设备、VOC监测设备

2016.03-2020.12

630

 

630

630

 

 

 

 

86

市环保局

基础监测能力

建设

 

流动注射、全自动消解仪(DEENA)、液质、ICP-MS自动进样器、数码罐-气质、细菌测定仪、自动滴定仪

2016.03-2020.12

625

 

625

625

 

 

 

 

                                 

 


 

 

 

 

 

 

 

 

 

 

 

 

 

 

 

 

 

 

 

 

 

 

 

 

 

 

 

 

 

 

 

 

 

 

 

 

 

 

 

 

 

 

济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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