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申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济源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推动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济政〔2014〕1号),进一步完善我市环境保护有关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我局开始征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优先支持重点:
1、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通过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灰霾天气和提高流域水体功能。
2、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为减少重金属排放、防治污染事故发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而开展的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污染源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工业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等。
3、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列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完成省、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重点企业及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项目,不包括新建项目配套建设的“三同时”项目,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建设项目。
4、农业污染源减排项目。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其他与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综合整治措施的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的污染防治示范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济源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与使用管理办法》(济环〔2013〕105号),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立项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内容见附件。
申请材料请报送至济源市环保局科技规划科。另附电子版传至邮箱jyhbkjgh@163.com。申请截止日期:2014年3月30日。
联系人: 周 鹏
电 话: 663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