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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来源:济源电视台      日期: 2018-01-22 打印页面

济环〔20183                   签发人:王亚洲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为加强我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巩固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成效,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亚洲

副组长:解会军    

 员:刘德政  赵双军  马诗院   赵永军

二、考核安排

(一)时间安排。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对全市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规范化管理检查,12月底进行全年规范化管理考核。

(二)职责分工。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评分,市环保局土壤科根据日常检查打分和企业年终自评分,对企业年度考核得分进行最终评定。

三、考核要求

规范化管理考核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处置能力保障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编制、责任落实、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等事项。

每年2次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要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分别进行检查,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文件要求,对企业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打分,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每年12月底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全年管理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环保局土壤科和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四、考核评分

考核实施百分制。每年2次检查各占20分,共40分;年终考核占60分。

日常检查对企业进行评分时,若企业达标则得20分,若基本达标则得10分,若不达标则得0分。年终考核企业得分按60分进行计算,与日常检查得分相加,为企业本年度考核得分。

最终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为达标,60分(含60分)至79分为基本达标,59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若本年度内企业出现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处置及相关事故等,则本年度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五、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为达标的企业要持续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考核结果为基本达标的企业,要加大日常检查频次,每季度检查一次,确保企业在下一年度日常检查和考核中达标,若企业连续两年为基本达标,则第二年按考核不达标对待;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必须限期停产整改,经营单位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吊销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产废单位整改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018年1月5日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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