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6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 |
年分选销售5万吨原煤项目 |
济源市克井镇苗庄村 |
济源市浩瑞商贸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浩瑞商贸有限公司年分选销售5万吨原煤项目位于济源市克井镇苗庄村,占地面积约24000m2,主要建设5000m2厂房,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煤炭贮存、分选和销售。主要生产设备为受煤料斗、给煤机、上料皮带传送机、分选机等,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分选—仓储—外售。本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该项目环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写。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该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通过将堆场及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在易产生粉尘处设置喷淋设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粉尘,并对分选机设备进行密封,配套设置一台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收集处理项目分选过程产生的粉尘,另外在其上方加设喷淋设施,减少粉尘产生。 2、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抽粪车抽取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330m3初期雨水池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煤场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12m3的废水收集池沉淀后上层清液作为冲洗水使用,不外排。 3、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筛分机设备运行过程以及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设备置于封闭的厂房内,并采取消声、基础减震、加强管理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该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收集后定期送至村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废水收集池沉淀产生的煤渣经清掏晾晒后重新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