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1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 |
年加工3万吨畜禽骨项目 |
济源市梨林镇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内 |
济源市金豪胶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金豪胶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梨林镇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内,项目总投资8600万,主要建设车间、仓库及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年加工畜禽骨30000吨,产品为年产骨粉6000吨,骨炭9000吨,骨油3400吨,骨胶4500吨。项目主要工艺为:骨料→破碎→筛分→脱脂→擦骨→熏骨→洗骨→蒸骨→浓缩→烘干→包装。主要设备为:破碎机、输送检料床、脱脂罐、储苯罐、列管式冷凝器、分油罐、储料仓、滚筒擦骨机、熏骨罐、硫磺燃烧器、罗茨风机、蒸胶锅、废弃收集罐等。本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擦骨工序中产生的骨粉尘由转筒壁上的小孔流出,由设于转筒外的外罩集中收集后可作为制作饲料的原料外售;熏骨过程中产生的SO2废气经车间上方的集气罩和一台脱硫效率大于80%的湿式碱液脱硫装置治理后,由1个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骨渣煅烧废气,建设单位对煅烧烟气拟采用引风机引至四级湿式降温除尘系统处理煅烧烟气中的烟尘,该除尘系统对烟尘的附着率可达95%以上,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煅烧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的排放要求,NOX的排放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企业拟将锅炉废气经密闭管道回用至骨渣烘干工序,实现综合利用;骨炭研磨粉尘经袋式收尘器进行处理,粉尘产生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原料库恶臭建设单位拟配套建设1套空气净化装置,利用风机将原料库内废气由进风口引入净化装置内,经吸附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粉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20m3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70%的水量回用于项目生产,30%的水量排至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可行。因此,该项目的营运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3、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风冷器、擦骨机、振动筛、空气压缩机、锅炉风机、骨炭炉的引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能够有效减小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4、本项目畜禽加工过程中脱脂工序骨渣、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淘洗工序产生污泥收集后用于饲料制作;分选杂质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泥中富含大量的N、P物质,可将污泥送至周边农户用作农田施肥。 项目熏骨工序需要对废气进行处理,产生少量脱硫石膏,经企业收集后外售用于建筑材料制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在解决好固体废物的合理排放去向并及时清运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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