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环攻坚办〔2018〕17号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春季飞絮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
每年4至5月份,杨树、柳树、梧桐树等植物造成空气中的花粉、飞絮量大幅增加,不仅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影响空气质量。为切实做好春季飞絮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飞絮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空气中的花粉,不仅会直接导致PM10、PM2.5浓度上升,而且飞絮也极易进入监测设备,致使PM10、PM2.5小时浓度飙升,因此,高度重视花粉、飞絮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花粉、飞絮对环境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
二、切实采取措施,减少飞絮危害
(一)及时喷施药物,抑制飞絮形成。在杨树、柳树、梧桐树等植物开花前,通过无人机、喷药车、人工等方式,给树木施加药物,如疏除剂或悬铃散等,抑制飞絮的形成,遏制飞絮传播对城市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二)采取高压冲洗,及时保洁清除。针对飞絮问题,制定专项保洁方案,在飞絮高发期,采用雾炮车对杨树、柳树等喷洒杨柳絮凝剂,粘固飞絮。每3天高压冲洗一次树冠,通过增加保洁频次,及时清除地面及空中的飞絮。
三、严格落实春季飞絮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市环境监测站要盯紧监测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对因飞絮造成影响的,要第一时间通知运维单位进行清理。
2018年4月2日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