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环攻坚办〔2018〕13号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明确大型货车管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强化大型货车禁限行管控工作,打好2018年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现对大型货车管控有关工作予以明确。
一、货车管控政策要求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三)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中要求:“大力提高火车运输和多式联运比例,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通过完善制定机动车管控实施方案,新建绕城环城道路、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同时,在部分路段设置限高杆,设立环保、公安、交通、质检、商务、工商联合执法点,定期抽查重卡尾气和油品,对于违规上路的重型车辆及驾驶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研究制定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每月组织一次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要加强现场疏导,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2.《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8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46号)中的《河南省2018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实施方案》要求:“在现有路网结构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根据通道线路制定进入我省重型车辆通行引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告;加大通行方案宣传力度,在高速公路运输通道的省界节点设立醒目标志;及时向货车司机推送路网先行和绕行信息,积极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优先选择主通道通行,远离城市通过。对确需进城的城市配送车辆,须确保排放达标,并按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核准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大型货车禁限行管控原则
按照2018年3月12日市政府组织公安、环保、交通召开的大型货车禁限行管控推进会议精神执行,所有过境和进出济源市辖区的大型货车优先采用高速公路通行(特种要求车辆除外)。其中,过境大型货车优先采用高速公路通行方式;进出我市的大型货车采用在济源高速南站或济源高速北站上下的方式通行,济源高速东站禁止大型货车上下站;进出我市和内部通行的大型货车必须按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核准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大型货车禁限行工作进度安排
鉴于我市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结合3月13日现场抽查的过境大型货车实际情况,3月26号前,发布重型运输车辆禁限行通告。3月31号前,完成禁行标志和已有电子抓拍系统改造设置。4月30日前,完成限高杆设备和新增电子抓拍设备招标工作。
四、大型货车禁限行限高杆卡点位置
1.焦克路与济晋高速交叉口 (控制过境大型货车绕行)
2.207国道与济渎路交叉口 (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3.207国道与济新路交叉口(控制过境大型货车绕行)
4.207国道与东天江交叉口 (控制过境大型货车绕行)
5.207国道与杨树岭交叉口(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6.小浪底专用线(控制过境大型货车绕行)
7.济邵路 (控制过境大型货车绕行)
8.济阳路 (控制过境大型货车绕行)
五、大型货车紧急管控措施
制定大货车紧急管控方案。从即日起,对目前禁行区域内的路段加强巡查,重点查处路边停放的大型货车。对禁行区域外的焦克路与济晋高速交叉口 、207国道与济渎路交叉口 、207国道与济新路交叉口、207国道与东天江交叉口 、207国道与杨树岭交叉口、小浪底专用线、济邵路、济阳路设置临时控制过境大型货车卡点,禁止过境大型货车通行,进入我市的大型货车需办理货车入市通行证。
六、强化检查监督工作
自即日起,坚持每日领导带队检查,领导带队检查次数须不少于4次,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请你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将每日开展监督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于当日下午4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环境攻坚办(jyshbjdqb@163.com)。
2018年3月23日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