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环攻坚办〔2018〕12号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
截止目前,我市PM2.5在全省18个城市排名中位居倒数第二位,空气质量形势严峻,根据市环保局布设的微型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道路沿线站点污染排名持续处于各站点前列。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底,采取临时紧急应对措施,确保我市PM2.5排名退出后五位。就进一步加强污染管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公路路域环境大清理、大清扫活动
从即日起,立即组织集中开展国省干线、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大清理、大清扫活动,对公路沿线(尤其是公路两侧及穿城、穿村路段)杂土、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对两侧土路进行洒水保湿,在清理过程中注意采取抑尘措施。
二、加大公路清扫保洁、水洗力度
从即日起,要加大公路的清扫保洁频率,国省干线公路要加大水洗、机扫力度,每天机扫水洗须不少于4次,及时对撒漏物进行清除。扬尘不达标扬尘路段要保持路面常湿。认真落实好日常路域环境卫生的保持工作,最大限度抑制扬尘。
三、严格实施机动车道路管控
从即日起,优化现有路网结构,对进入我市的重型车辆进行通行引导,合理设置卡口,积极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远离城市通过,对于违规上路的重型车辆及驾驶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四、杜绝道路遗撒、超载行为
从即日起,做好大型货车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道路遗撒、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杜绝道路遗撒,对违规行为从严处罚,对道路运输遗撒进行源头追查。
五、全面强化施工扬尘管控
从即日起,对全市交通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好苫盖、围挡、保洁、洒水等控尘措施。每个工地须指定2人以上扬尘管控责任人,24小时进行现场盯守。严格按照扬尘控制“六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高标准落实各项扬尘控制措施,对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工。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车、雾炮车等降尘设施,凡未配备的一律停工。
六、强化检查监督工作,严格追责
须加强巡查监督力度,每日不间断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现场监督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坚持领导带队检查,自即日起,每日领导带队检查次数须不少于4次。同时,执法部门须做好每天的全面巡查,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请你单位予以高度重视,严防死守,认真落实,将每日开展监督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于当日下午4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环境攻坚办(JYSHBJDQB@163.COM)。
2018年3月23日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